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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7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咸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传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力群宣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工作分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王俭汇报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初审意见。

  会议宣布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工作分工,确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程安排,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咸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传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提请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还确定了宪法宣誓方案。

  石泰峰指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全区各族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新班子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牢记使命、勤勉敬业,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业绩,向党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石泰峰指出,要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立法工作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立法行动,发挥好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监督工作方面,要围绕实施“三大战略”、落实“五个扎实推进”等重点任务,围绕影响全区发展的制约瓶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列出监督计划,改进监督方式,以钉钉子精神一督到底,推动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方面,要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把握好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选择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依法按程序讨论决定。人事任免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通过依法行使任免权确保党委意图顺利实现。代表工作方面,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畅通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不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尚陵彬 马晓芳 图/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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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宁夏日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18-2-8 技术编辑: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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